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续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9 点击数:

各院(系):

为维护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续保工作,请各院(系)配合我处做好以下工作:

  1. 信息录入工作:

     (一)不需信息录入情况

    对象:

    1.《昆明学院2018度参保名单》中有个人信息且2019年需续保的昆明学院老生。

    2.2019年度需续保学生与本(院)系《昆明学院2018度参保名单》一致的情况,无需信息录入,只需收取这类学生的保费即可。

    (二)新参保信息录入《批量新参保》表格:

      对象:

    1.新生、老生昆明地区生源从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任何一种医保形式的学生填此表

    2.2018昆明地区生源以外的新生填此表。

     (三)续保信息录入《批量转移》表格:

     对象:

    1.2018昆明地区生源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任何一种医保形式的新生填此表

    2. 2018年之前在昆明地区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任何一种医保形式,没交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同学填此表。

    (四)停保信息录入《批量停保》表格:

        对象:《昆明学院2018度参保名单》中有个人信息且2019年不愿参保的昆明学院老生

    (五)其它事项:

       1.《昆明学院2018年度参保名单》,《批量新参保》、《批量转移》、《批量停保》表格,《昆明市办理医保收费的建设银行名单》请在辅导员群内下载。

    2.各(院)系信息录入的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811 14日(星期三)以前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注:纸质要求盖章、主管领导签字、辅导员签字)。

    3.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要求昆明学院每位同学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学生在生源地购买请各院(系)做好统计并留存统计信息

    二、保费交纳工作:

    (一)2019年费用:220/人。

    (二)各(院)系经办人凭借医保中心出具的交费清单自行到中国建设银行交纳本(院)系,统一收取的保费。交费成功后,一式三份的交费凭证,一份由银行收回,一份由本(院)系经办人保存,一份交学生处136糜老师处汇总后交回五华区医保中心存档

    (三)医保中心出具的交费清单预计11月下旬可到学生处136办公室领取(注:学生处收到交费清单后会在QQ群通知各位辅导员领取)。

    (四)银行交费时间为20181225日前周一至周五9:00——17:00均可办理。

    (五)交费银行为昆明市办理医保收费的中国建设银行,具体银行名称及地址详见《昆明市办理医保收费的建设银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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