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昆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评选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用工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做好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并按参加部门勤工助学学生人数10%的比例(名额分配见附表)评选出本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2015级新生不参评),于20151116日(星期一)以前将评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本部门公章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附获奖同学身份证号和富滇卡号,同时交学生先进个人的书面总结一份。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2015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2015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用工部门

评选名额

序号

用工部门

评选名额

1

经济学院

3

16

物理科学与技术系

2

2

社会管理学院

1

17

化学科学与技术系

3

3

教师教育学院

1

18

生命科学与技术系

2

4

体育学院

1

19

团委

2

5

人文学院

1

20

校办

1

6

外国语学院

3

21

宣传部

1

7

音乐学院

3

22

保卫处

9

8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1

23

图书馆

8

9

信息技术学院

2

24

招就处

1

10

自动控制与机械工程学院

1

25

宿管中心

10

11

城乡建设与工程管理学院

2

26

现教中心

4

12

农学院

5

27

学风督查

3

13

医学院

3

28

场馆中心

3

14

旅游学院

2

29

勤助中心

1

15

数学系

2

合计: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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