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9 点击数:

各院(系):

为认真做好我校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进行网上录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各院(系)收集贷款学生的《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后,用U盾登录国开行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动态登录地址:https://zxdk.cdb.com.cn)录入回执。《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上要求学生注明学费、住宿费,录入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总额,贷款受理证明留存各院(系)。

二、办理曲靖农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各院(系)负责老师根据贷款学生提交的《续贷申请确认表》,登录农行系统(http://www.gjzxdk.com)录入回执。《续贷申请确认表》留存各院(系),录入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总额。

三、办理了生源地贷款但不需要回执录入的学生(主要是指由国家开行银行及曲靖农行以外的机构提供的助学贷款,如四川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通知学生个人到学校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四、请各院系严格按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贷款学生回执录入,以免因错过录入时间而导致学生贷款失败。

五、国开行回执录入因U盾数量有限,请拿到U盾的院系抓紧时间录入,录完后U盾转交其他院系使用。

六、各院(系)录入回执时,不能按贷款金额数,作为学费和住宿费录入回执,必须核实学生准确的学费和住宿费,再进行录入,否则将影响学生贷款发放,同时也会增加后续工作。

七、曲靖农行回执录入请于9月22日前完成,国开行回执录入请于9月25日前完成。

联系人:王廷宽联系电话:6509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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