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2023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现将推荐评选我校 2022-2023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 2023 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和学生班集体。
二、推选标准及名额
(一)推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
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 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劳动技能;身心健康、意志坚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发挥先进示范作用。
省级三好学生须在 2021-2022 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中择优推荐评选。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担任学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德端正,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和吃苦耐劳品质,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是学校和老师开展组织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学习成绩优良,或取得明显进步。乐于助人,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劳动技能,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优先推选积极参与实践锻炼或志愿服务的学生干部。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须在 2021-2022 学年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推荐评选。
3.省级先进班集体
大力学习并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大力弘扬爱党爱国精神,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主题班会活动,积极向先进模范学习,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辅导员班主任认真负责,落实规范管理制度到位,学生干部团队坚强有力,党团组织有活力,班级在学习竞赛、文体活动、综合评价等方面获得多项荣誉,学生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竞赛评优等方面获得多种奖项,有带头示范作用,无违法违纪现象。综合评价好,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省级先进班集体须在 2021-2022 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评选。
4.省级优秀毕业生
牢固树立“强国有我 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愿意为党和人民奉献才智,不怕困难,勇于斗争。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老师,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实践锻炼,组织能力和动手能力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乐于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参军入伍,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积极创业的毕业生。
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在 2023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5.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昆明学院《学生手册》( 2022版)《昆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和《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进行评选。
(二)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评选名额见附表 1、附表 2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先进个人推荐程序
各二级学院须在评选工作开始前向全学院师生充分宣传评选办法、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名额。参评的学生可由所在班级提名或自我推荐,经全班同学民主评议,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参加民主测评的学生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由辅导员(班主任)将班级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上报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本学院公示 7 天。
(二)先进班集体推荐程序
各二级学院须在评选工作开始前向全学院师生充分宣传评选办法、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名额。由辅导员(班主任)会同学生干部(班委)讨论,并组织撰写申报材料,向本学院提出推荐申请,经各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班级审核通过后将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 7 天。
先进班集体评选审核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班级制度、班级建设情况;全班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分(上、下学期);英语、计算机过级情况;体育达标情况;师范类学生普通话达标情况;班级党员人数发展情况;优秀团支部(红旗团支部)情况;各级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班级成员以团队或个人参加国家级、省级比赛、竞赛获奖情况;班级组织活动及班级参加校、学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班级成员晨读、晨练情况等。
(三)学校评选推荐
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并在学院公示期内无意见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毕业生名单,应按要求及时报送学生处汇总,由学校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7 天,公示无意见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分管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严格掌握标准,按照程序进行评选,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凡未经公开、民主推荐程序评选上报或在评选过程中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有关学生和班级的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二级学院要科学制定推选方案、明确推选条件、规范推选程序,认真组织完成推选工作。要按照集体评审原则,认真组织各班级、各学院公开公平公正推选,杜绝“一言堂”、冒名顶替、拉关系说人情等现象发生。辅导员和班主任是推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确保推选结果真实准确、公平公正。
(五)鼓励创新方式开展评选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在广大学生中大力宣传推选工作,确保学生对推选工作应知尽知,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要把推选工作融入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推选过程与结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强国有我”优秀学生答辩、“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宣讲、“我爱我班”集体风采展示等活动,使推选工作成为开展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培养奋斗精神的思政教育有效途径。要健全完善导向鲜明的学生评价工作体系,切实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四、通报表扬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毕业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文件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云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昆明学院 2022—2023 学年云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中的名额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务必于 2023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7:00 前将名单报学生处,联系人:刘波,联系电话:65098104。
(二)二级学院报送学生处的相关材料
1.《2022-2023 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中专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纸质);
2.《2022-2023 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大中专优秀毕业生推荐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3.《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纸质);
4. 昆明学院 2023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表(纸质);
5. 昆明学院 2023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6.二级学院评选报告(纸质)内容包括:评选程序、评选条件、公示情况(纸质);
附件:
1.昆明学院 2022—2023 学年云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昆明学院 2023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3.昆明学院 2023 年省级评优表格
中共昆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