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04 点击数:

二级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对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情况;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公信度;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国家奖学金要求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量化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学院前5%;省政府奖学金要求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量化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学院前6%,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活动;

6.身体素质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娱体育活动,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7.无违纪违规情况。

三、评审否决条件

1.国家奖学金成绩、综合量化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5%以内;省政府奖学金成绩、综合量化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6%以内

2.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3.评选学年受过处分

四、规范表格填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请参照附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网报填写注意事项》要求。

五、报送材料

1.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注意:学院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各二学院所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3.各二级学院所有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4.各二级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5.各二级学院《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6.各二级学院所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具体按附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报送。

7.各二级学院所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成绩表原件(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与该生学习成绩排名有关的所有学生的成绩排名单。

六、名额分配

各二学院评选名额参见附件《昆明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中对应的名额。

七、注意事项

1.各二学院评审并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必须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须填写《昆明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网报信息》、《高校本专科信息录入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以便进行网上申报;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世博车市奖学金。

八、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16:30前

地址:办公楼D区136办公室学生管理科

电话:65098104




附件:

昆明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评审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国家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

1

经济管理学院

2

3

2

教师教育学院

1

1

3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2

2

4

体育学院

1

1

5

人文学院

1

2

6

外国语学院

1

1

7

音乐舞蹈学院

1

1

8

美术与艺术学院

2

2

9

信息工程学院

2

2

10

机电工程学院

1

2

11

建筑工程学院

2

2

12

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

2

13

医学院

2

2

14

旅游学院

2

2

15

数学学院

1

1

16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

1

17

化学化工学院

1

1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19

合计

26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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