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17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昆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昆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的申报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此次评选以2020—2021学年上、下学期学生成绩及在校综合表现为主。

 二、评选类别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4人;

   2.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4人;

   3.昆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昆明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

   以上评选名额见附表。

  三、注意事项

  1.《昆明学院研究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测评表》《昆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考评审批表》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存档备查。

  2.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办法见《昆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昆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3.各培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及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在评选过程中须适当向国家亟需专业倾斜(我校物理学、农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属此类),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查,通过审查、备案后,向本单位师生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4.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执行,同时报学生工作部(处)和研究生部备案。评审细则的公示及生效执行,必须早于当期奖学金评审工作启动时间。

  四、报送材料

  1.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先进个人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注意:学院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3.各培养单位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4.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5.各培养单位《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6.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具体按《国家奖学金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报送;

  7.各培养单位所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成绩表原件(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与该生学习成绩排名有关的所有学生的成绩排名单;

  8.《昆明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登记汇总表》(包括纸质文档及Excel格式电子档);

  9.《昆明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校级先进个人奖学金发放名单表》(包括纸质文档及Excel格式电子档)

   五、报送时间

10月917:00前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10月1817:00前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

  联系人:刘波,地点:办公楼136-1办公室,电话:65098104。

  

 

昆明学院

2021年9月14


                       附件:   昆明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培养单位

国家

奖学金

省政府

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名额(人)

二等奖学金名额(人)

三等奖学金名额(人)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人)

1

人文学院

1

1

6

12

17

2

2

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

1

6

12

16

2

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

2

4

9

12

1

4

研究生会






2

5

合计

4

4

16

33

4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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