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昆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昆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的申报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此次评选以2020—2021学年上、下学期学生成绩及在校综合表现为主。
二、评选类别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4人;
2.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4人;
3.昆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昆明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
以上评选名额见附表。
三、注意事项
1.《昆明学院研究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测评表》《昆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考评审批表》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存档备查。
2.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办法见《昆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昆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3.各培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及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在评选过程中须适当向国家亟需专业倾斜(我校物理学、农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属此类),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查,通过审查、备案后,向本单位师生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4.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执行,同时报学生工作部(处)和研究生部备案。评审细则的公示及生效执行,必须早于当期奖学金评审工作启动时间。
四、报送材料
1.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先进个人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注意:学院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3.各培养单位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4.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5.各培养单位《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6.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具体按《国家奖学金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报送;
7.各培养单位所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成绩表原件(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与该生学习成绩排名有关的所有学生的成绩排名单;
8.《昆明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登记汇总表》(包括纸质文档及Excel格式电子档);
9.《昆明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校级先进个人奖学金发放名单表》(包括纸质文档及Excel格式电子档)。
五、报送时间
10月9日17:00前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10月18日17:00前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
联系人:刘波,地点:办公楼136-1办公室,电话:65098104。
昆明学院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昆明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培养单位 |
国家 奖学金 |
省政府 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名额(人) |
二等奖学金名额(人) |
三等奖学金名额(人) |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人) |
1 |
人文学院 |
1 |
1 |
6 |
12 |
17 |
2 |
2 |
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2 |
1 |
6 |
12 |
16 |
2 |
3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2 |
4 |
9 |
12 |
1 |
4 |
研究生会 |
|
|
|
|
|
2 |
5 |
合计 |
4 |
4 |
16 |
33 |
45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