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高校国家奖学金新政策通知,财政部、教育部向各地、各中央高校追加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我校增加了第二批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现对第二批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年限要求
1.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公信度;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国家奖学金要求的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5%(含5%),排名的范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学院、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
6.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活动;
8.身体素质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体活动,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9.无违纪违规情况。
三、评审否决条件
1.国家奖学金成绩、综合量化成绩排名不在学院、年级、专业、班级排名5%以内的;
2.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的;
3.评选学年有违纪违规情况的。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严格对照《昆明学院学生“五育”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结合各二级学院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本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和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充分征求学生、教师代表意见,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备案后方可执行。测评细则和评审细则的公示及生效执行,必须早于当期奖学金评审工作启动时间。
2.校级评优工作由学生处牵头组织昆明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开展评审。
五、规范表格填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请参照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网报填写注意事项》要求。
六、报送材料
1.各二级学院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注意:学院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各二级学院所有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3.各二级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4.各二级学院所有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成绩表原件(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与该生学习成绩排名有关的所有学生的成绩排名单。
七、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评选名额参见附件《昆明学院第二批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中对应的名额。
八、注意事项
1.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抓好新政策落实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严谨的开展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要统筹做好其他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2.各二级学院评审并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必须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4.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九、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
地址:办公楼D区136-1办公室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刘波 电话:65098104
学生处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昆明学院第二批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国家奖学金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1 |
3 |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
2 |
4 |
体育学院 |
1 |
5 |
人文学院 |
2 |
6 |
外国语学院 |
1 |
7 |
音乐舞蹈学院 |
1 |
8 |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2 |
9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10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11 |
建筑工程学院 |
2 |
12 |
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2 |
13 |
医学院 |
2 |
14 |
旅游学院 |
2 |
15 |
数学学院 |
1 |
16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17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9 |
合计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