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高校国家奖学金新政策通知,财政部、教育部向各地、各中央高校追加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我校增加了第二批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现将第二批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此次评选以2023—2024学年学生成绩及在校综合表现为主。
二、评选类别
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三、注意事项
1.《昆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表》《昆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考评审批表》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存档备查。
2.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办法见《昆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昆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3第二批评选名额见附表;
4.校级评优工作由学生处牵头组织昆明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含研究生部、科学技术处、教务处、团委主要负责人、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及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审组,经评审后提出具体推荐人选报学校审定)。
5.此通知仅适用于第二批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本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和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充分征求学生、教师代表意见,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和研究生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测评细则和评审细则的公示及生效执行,必须早于当期奖学金评审工作启动时间。
2.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抓好新政策落实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严谨的开展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要统筹做好其他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五、报送材料
1.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注意:学院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3.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六、报送时间
2024年11月12日12:00
联系人:刘波,地点:办公楼136-1办公室,电话:65098104。
学生处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昆明学院第二批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0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1 |
3 |
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 |
1 |
4 |
体育学院 |
1 |
5 |
人文学院 |
0 |
6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7 |
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1 |
8 |
医学院 |
1 |
9 |
旅游学院 |
1 |
10 |
数学学院 |
1 |
11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0 |
12 |
化学化工学院 |
0 |
|
合计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