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9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昆明学院学生手册》(2017版)相关规定,对20162017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及学生单项奖申报评选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评选范围

1.昆明学院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参加评选(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2.此次评选以2016-2017学年上、下学期学生成绩及在校综合表现为主。

二、评选类别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因教育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具体名额还未下达,在教育厅名额下达后给予学校评选时间较短,此次在评选校级先进个人时,参考去年教育厅下达名额,对各院(系)先下达预评选名额(具体名额参见附表)。待教育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具体名额下达后,将再行通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报送时间,届时请按学校通知要求,在预评选人员中按正式评选名额推荐报送学生处(正式评选名额与预评选名额如有出入,将在校级一、二等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中做相应处理)。

2.校级先进班集体、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

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各院系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班级数的20%,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见附表,单项奖按照《昆明学院学生手册》(2017版)条件进行申报,单项奖报送时需同时提供支撑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昆明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测评表》、《昆明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考评审批表》由各院系统一存档备查。

2.先进班集体必须是2016-2017学年已申请创建的优良学风班,且院系初审合格的班集体范畴内评选产生。

3.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办法见《昆明学院学生手册》(2017版),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及评选细则以《昆明学院学生手册》(2017版)中的相关规定为准。

4.由于经费支出渠道不同,此次评选校级先进个人时,若为学校认定的贫困学生,填写《昆明学院2016-2017学年校级先进个人奖学金发放名单表(贫困生)》表。非贫困生先进个人,填写《昆明学院2016-2017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发放名单表》(暂时不填,待发放银行确定通知后再填写)

四、各院系报学生处材料

1.《昆明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先进个人登记汇总表》(包括纸质文档及Excel格式电子档)

2.《昆明学院先进班集体考评审批表》(纸质)

3.《昆明学院2016-2017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发放名单表》(包括纸质文档及Excel格式电子档)

4.《昆明学院2016—2017学年校级先进个人奖学金发放名单表》(贫困生)(包括纸质文档及Excel格式电子档)

5.院(系)评选报告一份,其中请写明院(系)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先进个人各项评选人数,院(系)评选方式及公示情况,并加盖院(系)公章。

五、报送时间

校级先进的评选材料,各院(系)务必于9月26日(星期17:00时前报学生处杨爱萍老师,地点:办公楼136办公室,电话:65098104

附:1.《昆明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测评表》

2.《昆明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考评审批表》

3.《昆明学院先进班集体考评审批表》

4.《昆明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先进个人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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