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办理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好本次优惠卡的办理工作。办理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办理时间
1. 2021级新生:因火车票优惠卡需报到教育部备案后由特定机构制作完成再邮寄到我校,所以学生火车票优惠卡每年只对学生办理一次,请各学院认真统计需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学生名单。制作及邮寄需要一段时间,为保证学生在寒假前拿到优惠卡,请各学院于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前将需要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纸质《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表》交到学生处,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2. 2017-2020级学生补充次数:请各学院于2021年9月20日—9月30日将2018-2020级学生的优惠卡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到学生处补充火车票优惠卡次数。
3. 2017-2020级学生补办:因学生证遗失、优惠卡破损、消磁不能再充次,需补办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请所在学院于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前将需要购买火车票优惠卡学生名单交到学生处,并填写《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表》,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二、办理条件
学生家庭所在地可乘火车(含高铁)回家及返校(昆明地区学生不得申请办理学生火车票优惠卡)。
三、相关要求
1.符合领取优惠卡条件的同学请填写《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表》。
2.请各学院负责火车票优惠卡工作的辅导员于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前将纸质《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表》由学生核对本人信息后在表格后面空白处签名,负责辅导员核实家庭所在地及乘车站点后签名,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学生处,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注:电子《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表》请自己保存好,以便完成后续信息录入工作]。本通知所涉材料报送地点:办公楼136-1办公室,联系电话:65098104
3.学生火车票使用权限:每年可购买四次家庭居住地至学校的往返学生票,每年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1日可使用。
4.火车票优惠卡必须粘贴在学生证内页上使用,学生证需写入学校所在地乘车站点名称至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实际居住地乘车站点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粘贴新办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后,请将学生证统一拿到校办盖章。】
学 生 处
2021年9月13日